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
紧盯三个重点 严惩不正之风
重点人:与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包括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窗口部门、民生行业、基层站所的干部。
重点领域: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国有资产管理、规划审批、土地管理、城市治理、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项目招商、安全生产、选人用人、资金使用等14个重点领域的强占掠夺、贪污贿赂、挪用等问题。
重点问题:破坏投资环境、干扰项目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以权谋私、推诿扯皮、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一、受理范围:
  1. 针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2. 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3.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注意事项:
  1. 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以及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或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线索不予受理;
  2. 三个月内重复信访的不予受理;
  3. 依法已经办结的信访件不予办理;
  4. 凡与检举控告无关的工作,由主责部门负责办理;
  5.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署名举报,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
  6. 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 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快查直办,优先办理。
三、网上举报只是一种途径,还可通过其他形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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