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00:00 来源: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更好地制定经开区相应人才政策,增强人才聚集引进和激励培育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工委决定在全区开展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范围

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二、调查摸底对象

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中ABCDE以及工业技术型人才标准的人员(详见附件1)。

三、调查摸底形式

此次调查摸底采取各入区单位集中填报《365娱乐高层次人才汇总表》(附件二)的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入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高层次人才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此项工作既是高层次人才享受西安市人才政策的基础,也是制定高层次人才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入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2、精心组织。要调动本单位各方面积极性,做好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调查摸底全覆盖、无遗漏。对信息资料要认真核实,并认真填写统计表。

3、保证质量。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从基础调查摸清底数做起,抓实抓细,保证及时报送报表等基础数据,请各单位于20171110日(星期五)上午12时前报送至有关部门。

联 系 人:刘缘尹延斐

联系电话:86512879 86685659

电子邮箱:505196322@qq.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凤城九路66号党工委组织部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20171031

附件1

人 才 分 类 标 准

A类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不含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5名,《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符合鼓励类岗位需求人才、外国创新创业人才、外国优秀青年人才三类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

C类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包括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陕西省“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5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地方级领军人才。

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工业技术型人才:主要是在工业领域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智能型操作加工,具有相当于技师操作水平的技术型人才。

附件:附件:高层次人才信息汇总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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