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转发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1:36 来源: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各局(室、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各垂直管理机构,各直属国有公司、直属公办学校,区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市字〔2017〕47号)精神,市委人才办印发了《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市人才办发〔2017〕2号),现将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以按照市人才办文件精神,申报认定西安市A、B、C类人才。通过经开区初审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工商、财税、统计管理关系必须在经开区。

联系人:刘缘、尹延斐,联系电话:86512879、86685659。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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