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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对《365娱乐环保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365娱乐环保局公务车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7-HW-QC-1018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凯瑞大厦A座20楼2001室
联系方式:029-865241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联系电话:029-883649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项目分两个包
1包:mpv商务车(5座)采购预算:¥15万元
2包:越野车(7座)采购预算:¥25万元
项目用途:铁腕治霾巡查、检查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项目所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3.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3.文件售价:每包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00整,
2.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00整,
3.谈判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第二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毓菲
联系方式:029-88364979-872;传真:029-88364979-888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账号:102846245822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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