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全民 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126101004372059736/2017-001663
发布机构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17-10-27
发布日期
2017-10-31 03:36
标    题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全民 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西经开区[2017]462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局(室、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各直属国有公司,各垂直管理机构:

为了切实提升消防宣传效能,进一步推动各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单位、广大群众重视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确保我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管委会决定,今年将“119”消防主题宣传日拓展为“119”消防宣传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三、活动形式

(一)开展“119消防日”集中宣传活动。11月9日前,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宣传活动,消防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消防志愿者、群众代表等广泛参与,同时联合各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形成良好社会效应。

(二)开展“消防代言人进家门”活动。要紧紧抓住“全民消防我代言”活动评选出的消防代言人这一优质宣传资源,继续深化,再挖潜力,联合专业公司,精心设计、印刷一批形象生动、内容直白、融接地气的消防代言人主题宣传海报,在各大街道社区、居民楼院等地集中张贴、悬挂,把消防常识呈现在群众眼前,送到群众手中,进一步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夯实火灾防控群众基础。

(三)开展“家庭除火总动员”活动。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志愿者,动员群众以清理自家阳台楼道及房前屋后等可燃物、安全用电用气、畅通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维护灭火设施器材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一次居民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居民住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予以制止,向群众宣讲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不断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开展“平安校园四个一”主题活动。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共同组织辖区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集中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即:开展一次全员消防疏散演练、一次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学生绘制一份家庭疏散逃生图、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在校师生、教职员工、学生家庭消防安全素质,确保校园安全环境持续改善。

(五)开展“百城荧屏消防公益联映”活动。宣传月期间,要积极协调客运站、楼宇电视及户外视频运营商、电影院线等,利用LED屏、幕布等媒介,统一投放“全民消防我代言”代言人海报、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字幕等消防公益视频、图文,掀起宣传热潮,形成集束效应,扩大社会影响,营造浓厚氛围。

(六)开展“百家网站宣传月联展”活动。发动管委会门户网站、西部网、腾讯大秦网、陕西传媒网等网络媒体以及各级消防微博、微信、头条号,开设“119”专栏、专题,每天更新、刊登消防新闻、安全常识等内容,密集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微电影、火灾案例、防火提示,向广大网民普及消防安全理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扩大消防公益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围绕“关注消防,平安你我”主题,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掌握排查、消除火灾隐患方法和学习逃生自救技能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组织辖区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市场、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员“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培训和逃生疏散演练,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宣传和消防安全教育责任。

(八)开展消防安全全员疏散逃生演练。消防部门及各单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案,事后有评估、有总结,通过演练活动使群众熟悉疏散路线,了解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知识和技能,增强自防自纠能力,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火灾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九)开展“百城交通广播联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管委会门户网站,开设“119”消防月专栏、专题,刊登消防新闻、安全常识等内容,播发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微电影、冬季防火提示,向广大网民普及消防安全理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扩大消防公益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邀请媒体记者走进红门,亲身体验消防官兵战斗生活,发掘感人事迹,密集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十)开展消防科普基地队站开放活动。宣传月期间,消防部门要主动作为,主动协调,广泛动员,组织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参观消防队站,特别是要联系有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单位走进警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学习体验活动,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一)开展消防文艺演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讲座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各方面力量深入家庭社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各类消防文艺演出及消防运动会,通过公益时报、有奖竞答、消防广播剧等形式开展消防知识讲座,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

(十二)宣传报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等典型案例和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结合辖区以往的工作内容,制作相关案例,整合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及火灾隐患整改的典型案例,在宣传月期间进行宣传报道。并整理关于近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利用多方平台向社会群众进行宣传报道。

(十三)利用公共宣传资源,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利用辖区内的公共宣传资源,在宣传月期间高频次的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逃生方法和技能,安全提示等公益性内容,在主要交通干道、群众活动广场和大型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公益宣传阵地,提示公共消防安全,普及消防常识,最大限度的提升宣传效果。

(十四)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活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利用朋友圈、社交圈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互动,参与交流,参与学习,切实以特种形式增强吸引力,提升消防宣传工作效能。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119消防日”和全民消防宣传月活动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提前筹备,精心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上阵、亲自组织、亲自部署,积极主动地参与消防宣传月各项活动,带动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支持消防工作。

(二)密集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多方举措,充分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和各大网络平台,集中宣传关心支持消防工作的重要举措,跟踪报道本地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和消防官兵的英勇事迹,大力普及社会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灵通信息。活动期间,管委会将对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单位上报的宣传活动视频、图文资料进行集中评审,排名通报,并纳入年度消防宣传工作考评内容。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月活动的各类影像、图文资料,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宣传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消防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联系人:邵志远;电子邮箱:2893391896@qq.com;联系电话:029--86750061)。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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