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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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审批机构: | 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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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诺时限:自收到申报文件、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74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别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层经开区政务大厅28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
工作场所在经开区范围内且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1、网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2012版),打印纸质版2份,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申报承诺书》,打印纸质版2份,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
3、持当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1、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http://211.100.47.109/zywsmain/index.asp);
2、填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签署《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3、经审查,企业提交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填写无误并齐全,出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及《作业场所职业病申报审查意见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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