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西安市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放站点设置管理办法》
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停车场设置管理办法》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停放办(城管执法局)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停放办(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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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即办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52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层经开区政务大2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西安市人行道机动车临时停放站点设置管理办法》
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停车场设置管理办法》
新批:
1、停车场设置申请书
2、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营人委托(租赁)的,须有明确的委托(租赁)关系书面证明
3、规划总平图、出入口总平图
4、停车场平面布局(设计)图、实景现场照片
5、工商营业执照
6、停车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7、需提供与产权单位签订的委托、租赁使用合同、协议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文件
续批:
1、停车场年度验收登记表(由管理部门提供)
2、审批期满前1周内提交《核准登记证》原件核发新证
1、在受理窗口申报资料,填写《受理登记表》,资料不全的告知需准备的资料;
2、资料齐全发给申请表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填写;
3、经审查符合设置要求的(新批、续批)停车场,进入审批程序予以核准,5日内直接送递给当事人《核准登记证》。
免费
附件:停车站点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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