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2006-2017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市城市管理局经开分局 | 审批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经开分局 |
---|---|---|---|
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5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6531164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6402848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别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层经开区经开区政务中心26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陕西省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西安市门头牌匾管理(暂行)办法》《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经开区内在工商局登记的合法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1、书面申请、设置门头牌匾与载体的正立面图及彩色区域实景效果图(尺寸大小:一张A4、两张10㎝×10㎝),设置门头牌匾地点位置坐标地图(尺寸:两张10㎝×10㎝)。
2、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内容审查意见及其它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从事餐饮业经营的,须出具卫生许可证。
3、设置门头牌匾的载体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与有关所有权、使用权单位签订的使用协议等。
1、在受理窗口申报材料,资料不全的告知需准备的材料;
2、资料齐全发给牌匾标识审查登记表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填写;黏贴效果图
3、发现有未经登记备案擅自设置门头牌匾行为的,按违法违规流程处理;
4、经现场勘查无违规情况审查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入备案程序5天内予以备案。
免费
附件:牌匾标识登记
版权所有2006-2017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