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区域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受理部门: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局 审批机构: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局
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029-89298650 监督投诉电话: 029-89298688
办理地点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层经开区政务大厅24号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

办理条件:

1、因建设工程无法保留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安全、采光及道路、管网等公共设施运行安全,需要迁移树木的;

2、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

3、国家、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城市绿地性质的,应当向园林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需按照相应权限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概况、申请原由、申请内容);原件 1份。

2、城市市政公用管线需要穿越城市公园项目审批表 原件 1份。
       3、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审图、管线定位图(核原件,收复印件)或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等;复印件(核对原件)。
       4、市政、交警和消防等有关部门意见; 复印件 1 份。

 5、工程施工计划及施工图,拟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平面位置示意图; 原件1份 。

 6、拟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现状照片;原件

办理程序:

1、《城市公共区域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和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申报表在政务服务大厅市容环境保护局窗口领取。

2、申请人至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向市容局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3、窗口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面告知申请人;
       4、由专人到现场进行勘查,经现场勘查后,确有必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并对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影响不大的,经办人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审批签发;
       5、以邮件发送许可文件,同时安排养护单位进行植被迁移。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备注:
1、以上图纸文件统一装订为A4纸样式,材料齐全、规范、真实,装订好一并装入资料盒报送。 2、所有文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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