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保护建筑
受理部门: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审批机构: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工作日):1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029-89298648 监督投诉电话: 029-86527872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地点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办理依据

《陕西省建筑保护条例》

办理条件:

建成五十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建筑,可以认定为重点保护建筑:(1)建筑类型、空间、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等具有建筑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的;(2)反映本省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的;(3)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4)历史名人故居、旧居;(5)其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教育、艺术价值的。获得国家级建筑行业优秀奖项,并具备前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重点保护建筑。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程序:

(1)窗口工作人员接件,确认申报资料无误后受理,资料不符合不予受理;

(2)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形成报告;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及保护等级,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

(3)做出审核决定、对符合审核的通过,报送市政府审批,对不符合的说明理由;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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