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建设费用核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代收 、对建筑业工程劳保费的征收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已取消)
受理部门: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局 审批机构: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局
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029-89298648 监督投诉电话: 029-86527872
事项类型 行政征收
办理地点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办理依据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三个部门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西省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建设项目单体设计方案审批完毕;人防总平图审核完毕或经审批同意人防易地结建

申请材料目录:

(1)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单体设计方案确认单(含面积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单(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人防总平审核意见或人防异地结建审批意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及相关资料到窗口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接件,确认无误后受理;

(2)经办人员审批,报分管局长、主管局长核准审定;

(3)审批完毕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及相关资料存档,向申办单位核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缴费通知单》一份、《西安市建筑工程劳保费预缴协议书》三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后返还两份存档)。

收费依据及标准:

市政办发[2016]47号、市财发[2016]129号、市政发〔2014〕47号、市政发〔1994〕65号、市建发〔2009〕282号

办理流程图: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建设单位

                                                (公章)


单体名称

结构形式

层数

总建筑面积
(㎡)

地上面积
(㎡)

商业面积
(㎡)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工程地址









申报资料:








1、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单








2、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单体设计方案确认单








3、经开区单体报建面积表








4、人防总平审核意见或人防易地结建审批意见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合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2006-2017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