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注销的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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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企业个体注册科 | 审批机构: |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企业个体注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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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34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层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注销的分支机构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公司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仅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的企业。
4.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支机构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6.其他相关文件。
7.营业执照(注册证)正、副本。
8.公章。
申请—审核—发照
无
纸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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