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受理部门: | 经济贸易发展局 | 审批机构: | 经济贸易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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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6529577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6191363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别 | ||
办理地点 | 明光路凤城十二路向北200米路西,凯瑞G座经开区政务中心21号经发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经开区范围内工业企业投资技改项目。
1.企业出具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2份; (带正式文件编号的红头文件)
2.填写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2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 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1份(包括项目建设方案、技术方案、建设计划、环境影响、能耗评估等内容)
5.预审通过通知书
1、备案申请企业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网上报送至经发局经办人邮箱(52095848@qq.com)进行初审。经办人电联申请人确认受理。(高琳 86529577)
2、资料审核完毕,符合备案要求的,由受理人反馈企业《预审通过通知书》电子版.
3、企业携带正式文件、项目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可研报告、预审通过通知书等备案资料至经开区政务大厅经发局窗口提交.同时企业填报陕西省投资在线审批平台进行备案登记http://www.sxtzxm.gov.cn/。
4、经办人根据申报资料提出初步审批意见,报部门领导审定,分管委领导审定后签发批复文件。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并完成陕西省投资在线审批平台批复,通知企业选择领取或快递传递文件。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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