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用热服务流程
受理部门: 用户服务部 审批机构: 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自受理材料起10个工作日提出初步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承诺时限:自受理材料起10个工作日提出初步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窗口电话: 029-89298653/96116 监督投诉电话: 029-96116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办理地点 西安市经开区尚稷路1688号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用户服务室(北客站北广场以北300米路西)
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适用范围:

用户用热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单位

办理依据

西安市物价局文件》

《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

办理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单位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用热申请

1

原件

注明物业名称、小区名称、位置、建筑面积、用热楼栋数量、楼栋编号、总户数、实际入住户数、采暖方式、小区换热站数量及换热站高中、低区的供热面积。

2

供热工程合同

1

复印件

3

委托授权书

1

原件

房地产企业给物业管理单位的。

4

总平面图

1

复印件(加盖公章)

小区总平面图或建筑规划审批总平面图。

5

竣工图

1

复印件,加盖公章

每个用热单体建筑的。

6

《房屋实测统计报告》

1

复印件(加盖公章)

由具备资质的房产测量事务所所出具的,并标明不用热区域。

7

每栋单体平面图

1

复印件,加盖公章

无实测报告,提供每栋楼图纸及分户明细。

办理程序:

1.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对申办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

2.报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高管审查,符合条件的,双方商谈供热细节,并签订合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3.其它程序以《供热工程合同》或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5.3元/每平方米,非居民7元/每平方米(根据西安是物价局市物函[2011]178号文件收取)

审批结果:

书式打印

结果送达:

自受理材料起10个工作日提出初步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上门服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权。

(二)参与权。

(三)了解权。

(四)批评、建议权。

(五)申诉、控告、检举权。

(六)陈述、申辩权。

(七)申请复议权。

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一)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二)协助公务的义务。

(三)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

(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五)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通知

办理流程图:

TIM截图20171208204438.png

注:用户接热服务属于西安市热力总公司供热发展部承办业务,政务中心热力窗口属于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服务部,窗口人员只提供咨询业务,并告知接热用户需准备材料,西安市热力总公司供热发展部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进行勘查,并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在15个工作日之内确定是否提供接热服务。

常见错误示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资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常见问题解答:

1、总平面图,竣工图,《房屋实测统计报告》以及每栋单体平面图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答:都必须加盖公章。

2、用热申请怎么填写?

答:注明物业名称、小区名称、位置、建筑面积、用热楼栋数量、楼栋编号、总户数、实际入住户数、采暖方式、小区换热站数量及换热站高、中、低区的供热面积。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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