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区内的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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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窗口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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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时限: | 1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84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67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地点 | 经开区凤城十二路与明光路十字凯瑞大厦E座1楼20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
经开区区内的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设计审核(新建、改建、扩建) | 1 | 复印件 |
(1)受理:建设单位依法申请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申报资料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分发流转(3)完成图纸审查(4)完成技术复核(5)完成行政审批(6)下发文书设计备案凭证
不收费
设计备案凭证
决定送达
政务中心消防窗口电话咨询
执法组电话查询,执法一组:86251096;执法二组:86475696;执法三组:86251202
表格内容方面容易填写错误,例如:装修层数应该填写为第几层
单体建筑面积为三万九千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99.8米的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需要报备经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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