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
受理部门: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3号市政窗口 审批机构: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3号市政窗口
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三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三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029-89298649 监督投诉电话: 029-89298667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23号市政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办理依据

《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经开区内企业

申请材料目录:

1、企业提交开挖占道申请(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中需注明委托办理开挖占道经办人、本次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2、填写开挖占道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申请单位、施工单位或配套单位公章);

3、办理管线会签单(根据开挖位置对涉及的给水、热力、电力、燃气、路灯及通信等管线会签,如开挖位置影响交通的项目需在经开交警大队会签)

4、出入口审批须附规划局审批出入口图、施工方案(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5、雨污水碰口须有市容局审批“三同时”及项目雨污水总平图、施工方案(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6、热力、天然气、自来水、电力需提供各管线单位设计蓝图、施工方案(盖申请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7、签订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及缓堵保畅责任书;

8、涉及深基坑及顶管需提供施工图纸、管线调查资料、专家论证方案(五位副高及以上)、监理细则、顶管施工中管线监测(实时)、施工组织设计(管线保护方案)。所提供资料盖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公章);

9、施工单位需提供相应资质(出入口施工需提供市政施工资质、顶管需提供管道施工资质);


办理程序:

1、受理阶段

受理申报材料,初审资料合格后受理,核发挖掘、占用道路申请表。

2、办理阶段

经办人根据项目情况安排现场踏勘,核算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绿化补偿费;经办人根据项目受理资料和现场情况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拟定初步审批意见报分管局长审定;分管局长审定签发批复文件后,开具道路占用、挖掘收费通知、绿化补偿收费通知。

3、发放阶段

电话通知申请人到财政局缴纳相关费用(道路挖掘、占用、绿化补偿费及质量保证金),凭财政局缴费单领取《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许可证》(为保证管线安全需开挖的项目应先领取人工开挖探槽证,探槽开挖完成后通知窗口工作人员查验后,可领取正式的开挖占道许可证)。

4、验收阶段

施工完毕后三日内报验收申请至窗口,由市政局和市政维护单位经办人验收。

收费依据及标准:

道路修复费:723元/平方米;占道费0.50元/平方米,道路修复费用及绿化恢复按实际结算;

收费依据:陕建函【2012】41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西安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批复》;陕建发【2015】194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全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

备注:
申请单位或施工单位在首次办理开挖占道手续时无需缴纳质保金。但如在施工过程及验收阶段违反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执行的,该单位在今后办理开挖占道手续时将按市级相关规定缴纳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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