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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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市容局 | 审批机构: | 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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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50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651721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地点 | 政务大厅窗口17号,单位地址凯瑞A座1804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
《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具备户外广告设置的法定资格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地点、位置、形式、材料、规格等。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3、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出具的户外广告全景电脑设计图、设置地点实景图、结构设计图及设计使用年限、施工说明。
4、设置户外广告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5、户外广告设置安全证明材料、日常维护方案和安全责任承诺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1.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
2.不符合申报条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⑴符合条件受理,窗口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⑵审核资料条件提交会审,现场踏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提出不予许可决定意见。
⑶核定空间使用费、开具缴纳票据缴费。发放《户外广告媒体施工许可证》施工期限为60天,申请人缴纳费用,办件计时暂停。
⑷工程竣工后组织现场验收。
⑸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凭票领取《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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