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3、《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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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2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48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66号凯瑞E座1层经开区政务大厅22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3、《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
1、项目单位申请函(原件)
2、《立案申请表》(原件)
3、《数据信息核定表》(原件)
4、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版)
5、《选址论证报告》(需由具有规划资质的设计院编制)
6、相关会议纪要或土地部门预审意见(确认土地供应方式为划拨)
7、有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及项目入区文件
8、法人委托书
9、企事业单位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建设项目若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三类工业项目及有污染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提交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估意见。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12、流程图
1、窗口工作人员接件,确认申报资料无误后受理,资料不符合不予受理;
2、经办人员审批,经初审后报分管局长、主管局长、分管委领导核准;
3、窗口人员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邮寄)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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