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注册地在经开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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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务中心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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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74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类型 | 其他类别 | 事项审查类型: | 审查类型,即审即办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区政务中心28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周一—周五(9:00—12:00,13:30——17:00)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注册地在经开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资料齐全,要素完整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 1 | 原件 | |
2 |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 1 | 原件或复印件 | |
3 |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 1 | 原件 | |
4 | 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 1 | 原件或复印件 |
*注意事项:
1.生产经营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组织编写应急预案;
2.生产经营单位邀请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对应急预案进行要素评审,形成书面报告;
3.生产经营单位向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应急预案要素表及评审意见;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文本及电子文档;
4.安监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具体形式评审;
5. 经评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经评审合格的,由安监局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免费
书面出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邮寄至办理当事人或当事人上门领取
无
电话咨询86521858
专家从哪找?
答:陕西省或西安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
需将办理该事项所需填写表格、声明文件等给予填写样板。(请另附表格与办事指南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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