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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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 |
---|---|---|---|
数量限制: | 无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48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审查类型: | 前审后批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企事业单位办理项目《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订)、《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总平面初审完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 | 1份 | 需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公章 | 无 |
2 | 建设场地(或近旁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 1份 | 核查原件后退还建设单位 | 无 |
1、窗口工作人员接件,确认申报资料无误后受理,资料不符合不予受理;
2、由经办人填写《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经开区)中审核备案意见,报主管局长核准;;
3、经办人出具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确认书;
4、窗口人员发放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确认书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
免费
纸质载体
窗口发放或邮寄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政务中心22号窗口
《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备案登记表》中面积计算错误
问:如何算是备案完成。
答:项目资料齐全后,发放《关于下达西安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确认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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