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受理部门: 投资促进服务局 审批机构: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窗口电话: 029-89298689 监督投诉电话: 029-89298688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办理地点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区政务中心21号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适用范围:

在经开区内投资的项目

办理依据

1、《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3第21号)。

4、国家发改委《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发改投资〔2007〕1169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5、对重大公共利益不产生不利影响。

6、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风险、且风险可控。

7、国家和省、市设立专项的从其规定。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项目立项申请书

1

原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1

原件


3

项目备案表

1

原件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复印件


5

项目建设用地证明

1

复印件

厂房租赁合同或土地合同

6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1

原件


7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1

原件


8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1

原件

涉及国有资产项目需提供

9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

1

复印件

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

*注意事项:1、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租厂房项目需提供租赁方和承租方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1、申请人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报成功后在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局窗口报送纸质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内容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

2、承办人审查资料,拟定备案文件,首席代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签发;

3、投资促进服务局窗口将备案文件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审批结果:

批复文件

结果送达:

办理完成后3日内邮寄送达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电话:029-86519171

办理流程图:

image.png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80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完整版).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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