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所有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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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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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90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审查类型: | 限时办结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区政务中心37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时间 |
经开区所有参保单位
《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有关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98号
1、参保人员须累计缴费超过24个月,并正常缴费的在职人员,或已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2、申报病种符合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 | 2 | 原件 | |
2 | 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 | 2 | 原件 | |
3 | 身份证复印件 | 1 | 复印件 | |
4 | 医疗诊断证明书 | 1 | 原件 | |
5 | 住院病历复印件 | 2 | 复印件 | 三年以内、二级以上定点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医院盖章) |
6 | 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 | 1 | 复印件 | 医院盖章 |
1、下载并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
2、携带其他相应申报资料
无
纸质
网上操作平台下载打印或就近区县社保综合查询机打印
当场办理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由每名参保人根据自身病种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慢性病初审汇总明细表须填写本单位所有门诊慢性病申报人员信息。
1、慢性病申请资格后可以长期享受待遇吗?
门诊慢性病资格审批后次年开始享受两年待遇期,待遇期满后如病情需要继续申请的,须由经办单位填写《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复审)申请表》,经社保中心年审通过后方可继续享受待遇。
2、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可以申请多个门诊慢性病待遇吗?
每个参保职工仅能申请一种慢性病资格,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的职工填报时仅能申报一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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