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所有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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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备案号:陕ICP备05015854 网站标识码:6101000015 陕公网安备 61019102000142号
主办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9-86529999
受理部门: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审批机构: |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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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0个工作日 |
窗口电话: | 029-89298690 | 监督投诉电话: | 029-89298688 |
事项审查类型: | 限时办结 | ||
办理地点 | 西安市明光路166号经开区政务中心37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时间 | ||
经开区所有参保单位
《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发【1999】138号
1、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满30天,个人身份参保满6个月);
2、住院病种符合《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暂行规定》。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登记表 | 1 | 原件 | |
2 | 住院发票 | 1 | 原件 | |
3 | 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 1 | 原件 | |
4 | 住院病案首页 | 1 | 复印件 | 医院盖章 |
5 | 长期、临时医嘱 | 1 | 复印件 | 医院盖章 |
1、下载并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登记表
2、携带其他相应申报资料
无
纸质
网上操作平台下载打印或就近区县社保综合查询机打印
当场办理
诊断须填写出院第一诊断,其他诊断不需要填写;票据明细之和应于票据金额相符
发票明细中有与票据明细所列项目不符的金额如何填写?
发票明细中有与票据明细所列项目不符的金额合并后统一填写在其他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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